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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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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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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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211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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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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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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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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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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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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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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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