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寒、内停水饮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干呕、流清涕、鼻塞、声重、头痛、肢体酸痛、口不渴、舌苔薄白、脉浮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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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甘草(参炙)、半夏(制)、五味子。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安妥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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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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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521 |
国药准字H200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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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寒、内停水饮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干呕、流清涕、鼻塞、声重、头痛、肢体酸痛、口不渴、舌苔薄白、脉浮紧。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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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首剂0.4g一次,以后0.2g,一日1次,疗程7~14天。使用本品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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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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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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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幼鼠)中发现喹诺酮类药物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 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血药浓度增加。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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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寒、内停水饮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干呕、流清涕、鼻塞、声重、头痛、肢体酸痛、口不渴、舌苔薄白、脉浮紧。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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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实验研究证明,本方中麻黄主要成分为麻黄碱,具有平喘、发汗、利尿及松弛支气管平滑肌,增加肺灌流量的作用;细辛、五味子、桂枝组合煎液对离体气管平喘作用亦较佳。本方有镇咳祛痰作用,方中芍药、五味子、细辛可作为祛痰剂;半夏、干姜、细辛可排出气管中滞留水分;甘草不仅有中枢性镇咳作用,而且通过改善肺循环,纠正细胞内脱水而发挥止咳作用。本方还具有抗炎,抗过敏降温等作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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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5运动员慎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