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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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梨膏。 |
麻黄6g、石膏30g、麸炒苍术10g、广藿香15g、青蒿12g、虎杖20g、马鞭草30g、薏苡仁30g、芦根30g、葶苈子15g、燀苦杏仁15g、化橘红15g、甘草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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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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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161 |
国药准字C20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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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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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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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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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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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
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症见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咽干、咽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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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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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痰少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或喉中有痰声,痰质粘,或痰中带血丝,伴身热,口干,咽痛,或咳引胁痛。舌红,苔薄黄或薄黄腻,脉数或滑数。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中出现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肾阴虚证不宜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心动过速者慎用。4.不得超剂量、长时间、反复使用本品。5.本品含有甘草,不宜和含“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6.用药后注意休息、忌生冷油腻等。7.处方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宣肺败毒颗粒。8.肝功能异常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9.用药期间出现大便超过每日3次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