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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母梨膏

贝母梨膏

非处方 非医保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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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母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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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贝母梨膏
贝母梨膏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主要成分

川贝母,梨膏。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161

国药准字H500204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副作用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咳嗽痰多、肺热咳嗽、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过敏性鼻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痰少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或喉中有痰声,痰质粘,或痰中带血丝,伴身热,口干,咽痛,或咳引胁痛。舌红,苔薄黄或薄黄腻,脉数或滑数。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中出现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