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气喘、痰多、胸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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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炙甘草。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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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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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16 |
国药准字Z20025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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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气喘、痰多、胸闷。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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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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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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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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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气喘、痰多、胸闷。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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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现象,应去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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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