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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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蜂胶、甲硝唑、丁香油、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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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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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976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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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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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滴于患处1~2滴;或用药棉少许蘸药液置于患处,适时取出,一日2~3次。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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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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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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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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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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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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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本品含甲硝唑。 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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