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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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蜂胶、甲硝唑、丁香油、辅料为乙醇。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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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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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976 |
国药准字Z6102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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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气、消化不良、胃痉挛、胃灼热、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黏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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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本品滴于患处1~2滴;或用药棉少许蘸药液置于患处,适时取出,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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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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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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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气、消化不良、胃痉挛、胃灼热、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黏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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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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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本品含甲硝唑。 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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