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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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蜂胶、甲硝唑、丁香油、辅料为乙醇。 |
大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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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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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976 |
国药准字H3202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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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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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滴于患处1~2滴;或用药棉少许蘸药液置于患处,适时取出,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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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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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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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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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对多种球菌、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痢疾杆菌、伤寒及副伤寒杆菌、大肠杆菌、结核杆菌等有抑制和杀菌作用。对真菌感染有抑制作用。对阿米巴原虫、阴道滴虫、蛲虫等也有抑制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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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本品含甲硝唑。 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