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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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蜂胶、甲硝唑、丁香油、辅料为乙醇。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甘草,广霍香、木香。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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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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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976 |
国药准字Z3702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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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主治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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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滴于患处1~2滴;或用药棉少许蘸药液置于患处,适时取出,一日2~3次。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0岁以下儿童的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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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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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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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牙痛、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主治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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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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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本品含甲硝唑。 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 4.腹痛泄泻严重或有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