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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壮骨膏

麝香壮骨膏

非处方 非医保

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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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壮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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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麝香壮骨膏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立德粉、凡士林、液体石蜡、抗氧剂.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286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