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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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立德粉、凡士林、液体石蜡、抗氧剂.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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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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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86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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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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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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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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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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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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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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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