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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壮骨膏

麝香壮骨膏

非处方 非医保

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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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壮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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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麝香壮骨膏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主要成分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立德粉、凡士林、液体石蜡、抗氧剂.

马来酸吡咯替尼。

生产企业

北京羚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286

国药准字H20180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使用。 HER2检测 在使用本品治疗...

副作用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骨折后遗症。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腹泻:腹泻是吡咯替尼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腹泻发生率为96.9%,主要以1~2级为主,15.4%的患者发生了3级腹泻,未报告4级及以上腹泻。首次腹泻发生时间较早,75%的患者首次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1~4天,第1周期是3级腹泻的高发期,,大约50%的首次3级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2~15天。腹泻通常持续2-3天,经过暂停用药或下调药物剂量以及对症治疗,绝大多数的腹泻可得到控制。治疗期间反复发生腹泻的中位累积持续时间为47天。随着治疗周期的增加,总体腹泻的发生率有下降趋势,3级腹泻的发生无增加趋势。 治疗期间患者应关注排便性状和频率的变化,发现大便不成形后,尽早开始抗腹泻治疗,可选用洛哌丁胺或蒙脱石散。如出现持续的3级腹泻、或1~2级腹泻伴并发症(≥2级的恶心、呕吐、发热、便血或脱水等)时,患者应立即联系医生并接受治疗上的指导,尽早开始对症治疗。发生腹泻后可根据剂量调整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参见[用法用量]。对于治疗期间频繁发生腹泻的患者,应警惕发生严重腹泻的可能。 肝脏功能异常: II 期研究中,毗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