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血虚体弱、面色苍白、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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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辅科为赋形剂蜂蜜。 |
苦参、败酱草、紫花地丁、穿心莲、蒲公英、猪胆粉、紫草(新疆紫草)、败酱草、芦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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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延安常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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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262 |
国药准字Z2302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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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血虚体弱、面色苍白、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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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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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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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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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血虚体弱、面色苍白、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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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补气血,调月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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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外用给药,禁止内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肛肠疾病者慎用,请咨询医师。3.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带下病伴有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后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7.保持外阴清洁,勤换内裤、护垫。8.用药期间,要舒畅情致,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9.偶因贮存不当,栓粒遇高温易变形,可在使用前将塑料板放入水中冷却片刻使用;或药物表面出现白色积粉,均不影响药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