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恶露不尽、血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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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亮丙瑞林,其化学名为5-氧代-L-脯氨酰基-L-组氨酰基-L-色氨酰基-L-丝氨酰基-L-酪氨酰基-D-亮氨酰基-L-亮氨酰基-L-精氨酰基-N-乙基-L-脯酰胺醋酸盐。辅料成份: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75:25)、精制明胶、D-甘露醇,本品附加使用的注射用溶媒的主要成分:D-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吐温80和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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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博恩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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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360 |
国药准字H20093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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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恶露不尽、血瘀腹痛。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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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1、子宫内膜异位症: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2、子宫肌瘤: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1.88mg。但对于体重过重或子宫明显增大的患者,应注射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本品注射前,应用本品包装内附加的2ml溶媒将瓶内药物充分混悬,注意混悬时勿起泡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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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对本制剂成份、合成的LH-RH或LH-RH衍生物有过敏史者2.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3.有性质不明的、异常的阴道出血者(有可能为恶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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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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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恶露不尽、血瘀腹痛。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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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兴奋子宫、改善微循环、抗心肌缺血、降低血黏度等作用。 1.益母草膏对兔、豚鼠、犬的离体子宫有直接兴奋作用,其作用与脑垂体后叶素相似,但较弱。益母草碱对子宫的兴奋作用可持续几个小时,但冲洗后可恢复。 2.抗血栓形成:益母草通过抑制血小板功能,抑制内、外凝血系统及促进纤溶活性三个环节来抑制血栓形成,也有一定促进溶解作用。实验表明,在体内、体外均有抗血栓形成的作用。 3.抗心肌缺血:益母草对离体豚鼠的心肌缺血模型,有显著增加冠脉血流量及相当显著的减慢心率作用。可表现与α及β受体阻滞剂相似的作用。有增加冠脉流量,降低冠脉阻力,减慢心率及减少心输出量的作用。并可减少心肌梗死的范围。 4.改善微循环:益母草能使肠系膜微循环障碍的大鼠微血流从粒状变成线状,闭锁的毛细血管重新开放。增加麻醉大鼠的肝组织血流。增加麻醉犬股动脉血流量。 5.降低血液黏度:益母草能降低血流及血浆黏度,降低红细胞聚集指数及K(红细胞硬度指数)值。能使全血低切比黏度及高切比黏度有较大的下降。体外实验亦表明,益母草有明显的降低血液黏度的作用。 6.抗炎:其抗炎活性部分主要在于黄体酮类化合物。 7.其他:益母草还有降压、兴奋呼吸中枢、利尿及箭毒样作用。 |
1.临床上重要的不良反应1)可能出现伴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射线片异常等的间质性肺炎症状(<0.1%),此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进行治疗等。2)由于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0.1%),故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用药后要密切观察。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3)由于可能出现伴AST(GOT),ALT(GPT)值升高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出现几率未知),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果发生这类状况应采取适当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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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治疗适应症相关的注意事项在用于治疗子宫肌瘤时,应注意使用本品治疗子宫肌瘤并非根治疗法。因此,原则上该药应作为手术患者前的保守疗法和绝经前的保守治疗。在使用本药的初期,未能观察到对下腹痛及腰痛有作用时,应考虑适当的对症疗法。2.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1)、对用于所有适应症的共同注意事项:因为本品是作用持续4周的缓释制剂,若给药间隔超过4周,由于药物对垂体-性腺系统的刺激作用可导致血清性激素水平再度升高,引起临床症状的一过性加重。因此,必须遵守每4周1次的给药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