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后期、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经行不畅、血块多、经色暗红、乳房胀痛、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酸软、手足心热、潮热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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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牡蛎、黄芪、三棱、麦芽、天冬、没药、淫羊藿、丹参、白术、海藻、柴胡、莪术、鸡内金、青皮、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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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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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75 |
国药准字Z20027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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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后期、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经行不畅、血块多、经色暗红、乳房胀痛、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酸软、手足心热、潮热盗汗。 |
理气化瘀,软坚散结。用于乳癖属气滞血瘀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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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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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少数表现为胃肠道刺激症状,个别女患者出现月经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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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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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后期、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经行不畅、血块多、经色暗红、乳房胀痛、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酸软、手足心热、潮热盗汗。 |
理气化瘀,软坚散结。用于乳癖属气滞血瘀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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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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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用;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