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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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蛋白琥珀酸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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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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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H2009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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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包括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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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日1~2支(即15~30毫升),分两次在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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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含铁血黄素沉着、血色素沉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铁利用障碍性贫血、慢性胰腺炎和肝硬化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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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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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包括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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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本品是一种有机铁化合物,它在pH值小于4时能呈沉淀物,而在pH较高时(pH7.5-8)又重新变为可溶性物质。此外,该制剂不被胃蛋白酶消化,在中性pH值时则被胰蛋白酶水解。本品所含的铁受蛋白膜的保护,因此不会造成胃黏膜损伤并在十二指肠内开始释放,而且一般不会产生胃肠耐受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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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认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