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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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螺旋藻、辅料: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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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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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Z44020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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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营养不良、贫血、免疫力低下、疲劳、辐射防护、肿瘤辅助治疗、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病、胃肠道疾病、肥胖、皮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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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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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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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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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营养不良、贫血、免疫力低下、疲劳、辐射防护、肿瘤辅助治疗、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病、胃肠道疾病、肥胖、皮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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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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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