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炒)、川芎、肉桂、炙甘草 |
|
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Z4302067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
禁忌 |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
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