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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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紫丹参、莪术、滇柴胡、三七、赤芍、当归、三棱、香附、延胡索、甘草。辅料为炼蜜、炼糖、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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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云南圣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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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Z2002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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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子宫内膜异位症、痛经、盆腔炎性包块、月经不规律、慢性盆腔炎、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卵巢囊肿、慢性附件炎、盆腔淤血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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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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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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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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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子宫内膜异位症、痛经、盆腔炎性包块、月经不规律、慢性盆腔炎、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卵巢囊肿、慢性附件炎、盆腔淤血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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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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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期间如出现月经量过多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咨询医生。(4)为避免胃部不适,宜饭后服用。(5)不宜与芒硝、玄明粉、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及藜芦同用。(6)加适量蜂蜜调服可改善口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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