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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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苦参、黄柏、土茯苓、蛇床子、茵陈、金银花。辅料为甘油、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酯盐、月桂醇硫酸钠、烷基醇酰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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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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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B2002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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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热解毒,除湿止痒。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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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外用,一次40毫升稀释10倍坐浴或阴道冲洗,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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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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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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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热解毒,除湿止痒。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量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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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注意粘膜刺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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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