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降香、红花、沙棘膏、诃子、土木香、藏茜草、紫草、藏紫草、羚羊角、红花、兔耳草、余甘子、鬼臼、巴夏嘎、火硝、毛诃子、束花报春、硼砂、寒水石、甘青青兰、山矾叶、鬼箭锦鸡儿、朱砂、桃儿七、蒺藜、假楼斗菜、冬葵果、小伞虎耳草 |
|
| 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Z2002651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藏医:平和龙血,用于月经不调、胸背下腹及腰疼痛。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藏医:平和龙血,用于月经不调、胸背下腹及腰疼痛。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本品为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如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