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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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蛇床子、艾叶、独活、石菖蒲、苍术、薄荷、黄柏、黄芩、苦参、地肤子、茵陈、土荆皮、栀子、金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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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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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B200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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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阴 道炎证属湿热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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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外阴、阴道炎:用1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10毫升加温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擦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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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皮肤潮红加重、刺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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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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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阴 道炎证属湿热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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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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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