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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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乌鸡、熟地黄、地黄、白芍、川牛膝、当归、冬虫夏草、黄芪、茯苓、知母、地骨皮、青蒿、秦艽、黄连、柴胡、香附(制)、艾叶、牡丹皮、延胡索(制)、川贝母、干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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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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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Z20013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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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补肝肾,益气血。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两亏,妇女月经不调,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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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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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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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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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补肝肾,益气血。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两亏,妇女月经不调,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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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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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