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熟地黄、川芎、白芍、艾叶、当归、甘草、阿胶。辅料为蔗糖、红糖米香型白酒。 |
|
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Z2002606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后错,量多色淡,经期延长,小腹冷痛。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20克(约11-15毫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后错,量多色淡,经期延长,小腹冷痛。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孕妇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月经量多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经期延长超过7天均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