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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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炙黄芪、陈皮、炙甘草、炒白术、北沙参、茯苓、酒当归、麦冬、川芎、炒酸枣仁、酒白芍、砂仁、杜仲炭、核桃仁、盐胡芦巴、醋艾炭、龙眼肉、山茱萸(制)、制远志、熟地黄、五味子(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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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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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国药准字Z61021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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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补气血,滋肝肾。用于妇女血亏,消化不良,月经不调,赤白带下,小腹冷痛,气血衰弱,久不受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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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用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9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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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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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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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补气血,滋肝肾。用于妇女血亏,消化不良,月经不调,赤白带下,小腹冷痛,气血衰弱,久不受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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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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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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