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量异常、经期腹痛、腰酸背痛、乳房胀痛、情绪烦躁、头晕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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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辅料为:蔗糖。 |
苦参、败酱草、紫花地丁、穿心莲、蒲公英、猪胆粉、紫草(新疆紫草)、败酱草、芦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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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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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95 |
国药准字Z2302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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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量异常、经期腹痛、腰酸背痛、乳房胀痛、情绪烦躁、头晕乏力。 |
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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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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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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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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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量异常、经期腹痛、腰酸背痛、乳房胀痛、情绪烦躁、头晕乏力。 |
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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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减少醋酸和催产素所致小鼠扭体次数,抑制巴豆油所致小鼠耳肿胀,抑制大鼠正常子宫平滑肌收缩和催产素所致大鼠子宫平滑肌强烈收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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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外用给药,禁止内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肛肠疾病者慎用,请咨询医师。3.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带下病伴有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后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7.保持外阴清洁,勤换内裤、护垫。8.用药期间,要舒畅情致,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9.偶因贮存不当,栓粒遇高温易变形,可在使用前将塑料板放入水中冷却片刻使用;或药物表面出现白色积粉,均不影响药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