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乳房胀痛、经前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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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香附(醋制)、鲜牛乳、地黄、茯苓、当归、熟地黄、川芎、白术(麸炒)、白芍、益母草、艾叶(炭)、黄芩、山茱萸(制)、天冬、阿胶、酸枣仁(炒)、砂仁、延胡索(醋制)、艾叶、稻米、小茴香(盐炙)、人参、甘草、食盐。 |
金刚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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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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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636 |
国药准字Z2009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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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乳房胀痛、经前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 |
清热解毒,消肿散节。用于附件炎和附件炎性包块及妇科多种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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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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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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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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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乳房胀痛、经前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 |
清热解毒,消肿散节。用于附件炎和附件炎性包块及妇科多种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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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平素月经周期正常,突然月经错后,应在排除早早孕后才可服药。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服药一个月经周期症状不减轻,或合并有其他妇科疾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