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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瘟解毒丸

清瘟解毒丸

处方药 医保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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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瘟解毒。用于外感时疫,憎寒壮热,头痛无汗,口渴咽干,痄腮,大头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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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瘟解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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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瘟解毒丸
清瘟解毒丸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大青叶、连翘、玄参、天花粉、桔梗、牛蒡子(炒)、羌活、防风、葛根、柴胡、黄芩、白芷、川芎、赤芍、甘草、淡竹叶。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辅料:氯化钠、氯化钾、E -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生产企业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283

国药准字H201732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瘟解毒。用于外感时疫,憎寒壮热,头痛无汗,口渴咽干,痄腮,大头瘟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副作用

1.忌生气恼怒。 2.忌食辛辣腥味、饮酒。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安善的处置。(详情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瘟解毒。用于外感时疫,憎寒壮热,头痛无汗,口渴咽干,痄腮,大头瘟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2.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