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后期、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血块多、经行不畅、乳房胀痛、神疲乏力、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心悸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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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苦参、败酱草、紫花地丁、穿心莲、蒲公英、猪胆粉、紫草(新疆紫草)、败酱草、芦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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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港市冠峰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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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74 |
国药准字Z2302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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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后期、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血块多、经行不畅、乳房胀痛、神疲乏力、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心悸失眠。 |
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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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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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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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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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后期、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血块多、经行不畅、乳房胀痛、神疲乏力、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心悸失眠。 |
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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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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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外用给药,禁止内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肛肠疾病者慎用,请咨询医师。3.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带下病伴有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后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7.保持外阴清洁,勤换内裤、护垫。8.用药期间,要舒畅情致,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9.偶因贮存不当,栓粒遇高温易变形,可在使用前将塑料板放入水中冷却片刻使用;或药物表面出现白色积粉,均不影响药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