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带下病、产后体虚、更年期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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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去毛爪肠)、人参、白芍、丹参、香附(醋制)、当归、牡蛎(煅)鹿角、桑螵蛸、甘草、熟地黄、青蒿、天冬、黄芪、地黄、川芎、银柴胡、芡实(炒)、山药。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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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金龙福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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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067 |
国药准字H2005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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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带下病、产后体虚、更年期综合症。 |
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的治疗准备、镜下血尿的对症治疗、各种妇科手术前的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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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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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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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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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带下病、产后体虚、更年期综合症。 |
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的治疗准备、镜下血尿的对症治疗、各种妇科手术前的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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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带下量多气臭者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