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闭经、产后恶露不尽、瘀血腹痛、不孕症、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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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蒲黄、五灵脂(醋炒)、赤芍、小茴香(盐炒)、延胡索(醋制)、没药(炒)、川芎、肉桂、炮姜。辅料为:蜂蜜。 |
熟大黄,土鳖虫(炒),水蛭(制)虻虫(去翅足,炒),蛴螬(炒)干漆(煅)桃仁,苦杏仁(炒),黄芩,地黄,白芍,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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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大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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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34 |
国药准字Z37021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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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闭经、产后恶露不尽、瘀血腹痛、不孕症、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症。 |
瘀血内停、癥瘕积聚、血滞经闭、产后瘀阻腹痛、跌扑损伤、瘀血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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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水蜜丸3克/次,小蜜丸3~6丸/次,大蜜丸1~2丸/次。1~2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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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皮肤过敏者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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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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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闭经、产后恶露不尽、瘀血腹痛、不孕症、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症。 |
瘀血内停、癥瘕积聚、血滞经闭、产后瘀阻腹痛、跌扑损伤、瘀血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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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