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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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当归、丹参、熟地黄、五灵脂(醋制)、山楂(炭)、川芎、肉桂、木香、益母草、青皮、白芍、干姜(制)、香附(醋制)、茺蔚子、延胡索、红花。辅料为:淀粉、薄膜包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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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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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06 |
国药准字Z1098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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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缓解月经疼痛、经前综合症、月经不规律、经期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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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3次,临经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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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月经先期量多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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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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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缓解月经疼痛、经前综合症、月经不规律、经期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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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食生冷饮食。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 3.本药不宜与人参及其制剂同服。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