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驱风,镇惊祛痰。用于初生小儿胎火内热引起的睡卧易惊,啼哭不安,身热面赤,咳嗽痰多,大便不通,惊风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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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全蝎、猪牙皂、大黄、当归、巴豆霜、硇砂、朱砂、牛黄。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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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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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292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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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驱风,镇惊祛痰。用于初生小儿胎火内热引起的睡卧易惊,啼哭不安,身热面赤,咳嗽痰多,大便不通,惊风抽搐。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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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袋,每日2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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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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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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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驱风,镇惊祛痰。用于初生小儿胎火内热引起的睡卧易惊,啼哭不安,身热面赤,咳嗽痰多,大便不通,惊风抽搐。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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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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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含毒性药,按量服用,不宜多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