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乳腺癌、胃癌、肺癌、肝癌、食道癌、宫颈癌、卵巢癌等恶性肿瘤。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牡蛎、乳香、瓜蒌、海藻、黄芪、没药、天冬、夏枯草、三棱、玄参、白术、浙贝母、莪术、丹参、鸡内金(炒)。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037 |
国药准字Z2005039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乳腺癌、胃癌、肺癌、肝癌、食道癌、宫颈癌、卵巢癌等恶性肿瘤。 |
疏肝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破瘀,消积化痰,软坚散结,补气健脾。用于乳腺增生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5g~0.75g,一日2次,饭后服用,20天为一个疗程。间隔5~7天,继续第二个疗程,亦可连续用药。 |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
|
成分 |
乳腺癌、胃癌、肺癌、肝癌、食道癌、宫颈癌、卵巢癌等恶性肿瘤。 |
疏肝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破瘀,消积化痰,软坚散结,补气健脾。用于乳腺增生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服(前三个月内禁用),女性患者宣于月经来潮前10―15日开始服用。 2.保持心情舒畅。 3.服药期间应当定期到医院检查。 4.如出现皮疹应到医院检查。 5.胃弱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