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治疗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恶露不尽、产后出血过多等妇科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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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蔗糖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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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承德天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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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399 |
国药准字Z1302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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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治疗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恶露不尽、产后出血过多等妇科疾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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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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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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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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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治疗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恶露不尽、产后出血过多等妇科疾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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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者中毒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候者。 3.服药中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