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痱子、蚊虫叮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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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千里光、白鲜皮、大叶桉叶、金银花、黄芩、土茯苓、蛇床子、松叶、甘草。 |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聚甲酚磺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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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花红金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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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210 |
国药准字H20093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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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痱子、蚊虫叮咬。 |
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瘙痒、白带异常、阴道干涩、阴道出血、阴道异味、阴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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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稀释5倍后,外阴或阴道抹洗或冲洗,一日一次,7天为一疗程,可用两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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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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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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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痱子、蚊虫叮咬。 |
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瘙痒、白带异常、阴道干涩、阴道出血、阴道异味、阴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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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粘膜处。皮肤破损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本品含少量乙醇,为减少刺激应稀释使用。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能吞服,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饮用大量水,并咨询医生。2.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激。3.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4.行经时应停止用药。5.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接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询眼科医生。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消毒前,应立即将使用的器具浸泡于水中(可含1-2的碳酸氮钠)7.阴道检剂上的斑点,是其墓质产生的自然现象,不影响药物的使用,也不影响疗效及耐受性。8.避免儿童接触。不可使用过期的聚甲酚磺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