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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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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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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益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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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主要成分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聚甲酚磺醛。

生产企业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19

国药准字H200543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瘙痒、痔疮、尖锐湿疣、肛门瘙痒、外阴白斑、外阴湿疹、外阴溃疡。

用法用量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副作用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禁忌

成分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瘙痒、痔疮、尖锐湿疣、肛门瘙痒、外阴白斑、外阴湿疹、外阴溃疡。

药理作用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3.行径时停止用药。4.注意防止施比灵与眼部接触。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施比灵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