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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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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益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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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聚甲酚磺醛栓
聚甲酚磺醛栓
主要成分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磺醛和甲醛的聚合物。

生产企业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原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19

国药准字H200434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宫颈炎、阴道炎、阴道真菌感染、阴道滴虫病、宫颈糜烂、外阴瘙痒、白带异常

用法用量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副作用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禁忌

成分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宫颈炎、阴道炎、阴道真菌感染、阴道滴虫病、宫颈糜烂、外阴瘙痒、白带异常

药理作用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末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阴道栓剂上的斑点是其基质产生的自然现象,不影响药物的使用及疗效,也不影响其耐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