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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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磺醛和甲醛的聚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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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原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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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19 |
国药准字H2004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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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宫颈炎、阴道炎、阴道真菌感染、阴道滴虫病、宫颈糜烂、外阴瘙痒、白带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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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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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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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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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宫颈炎、阴道炎、阴道真菌感染、阴道滴虫病、宫颈糜烂、外阴瘙痒、白带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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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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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末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阴道栓剂上的斑点是其基质产生的自然现象,不影响药物的使用及疗效,也不影响其耐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