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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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红花、皂角刺、竹叶、柴胡、薄荷、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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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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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19 |
国药准字Z2009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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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月经不调、经前乳房胀痛、面部黄褐斑、更年期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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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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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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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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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月经不调、经前乳房胀痛、面部黄褐斑、更年期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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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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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肝肾阴虚,气滞不运所致的胸胁疼痛,胸腹胀满,咽喉干燥,舌无津液者慎用。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