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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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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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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益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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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抗宫炎颗粒(无蔗糖型)
抗宫炎颗粒(无蔗糖型)
主要成分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广东紫珠、益母草、乌药。

生产企业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19

国药准字Z200400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颗清湿热,止带下。用于宫颈糜烂湿热下注型,症见赤白带下者。

用法用量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偶见头晕及轻度消化道反应。

禁忌

成分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颗清湿热,止带下。用于宫颈糜烂湿热下注型,症见赤白带下者。

药理作用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能抑制大鼠异物性子宫炎性肿胀,抑制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和棉球肉芽组织增生,缩短小鼠出血时间,提高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百分率和吞噬指数。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