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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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盐酸特比萘芬,其化学名称为:(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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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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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19 |
国药准字H20041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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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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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每晚临睡前取出一片,送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续用药1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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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本品的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刺激及过敏反应,表现为刺激、阴道瘙痒、红肿等。文献报道,特比萘芬其它剂型(如片剂、霜剂等)的不良反应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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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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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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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
盐酸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能特异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合成,高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麦角鲨烯环氧化酶,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抑制或杀灭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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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出现肝功能异常、过敏反应、阴道局部疼痛等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