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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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炔诺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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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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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10 |
国药准字H44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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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性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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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1)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8片(5mg),每8小时一次,连服3日,血止后,改为每12小时一次,7日后改为一次4~6片(2.5~3.75mg)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2)痛经或子宫内膜增长过速:口服,一日4片(2.5mg),连服20日,下次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3~6个周期为一疗程。(3)子宫内膜异位症:口服,每日16~48片(10~30mg),开始时每日16片(10mg),每2周后增加8片(5mg),最高为每日48片(30mg),分次服,连服6~9个月。(4)探亲避孕药:于探亲前一日或当日中午起服用一片,此后每晚服一片,至少连服10~14日,如果需要,可以接着改服短效口服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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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2.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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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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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性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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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 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痛经表现为腹痛喜按,或小腹、阴部空坠者不宜选用; 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月经过多,或服药后痛经不缓解,应去医院应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喘病、癫痫、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囊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