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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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炒)、川芎、肉桂、炙甘草 |
金刚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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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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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71 |
国药准字Z2009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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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
清热解毒,消肿散节。用于附件炎和附件炎性包块及妇科多种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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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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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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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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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疮疡久溃不敛。 |
清热解毒,消肿散节。用于附件炎和附件炎性包块及妇科多种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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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