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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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每mL注射液含红参.、麦冬.、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伊伐布雷定。化学名称:3-(3-{[((7S)-3,4-二甲氧基双环[4.2.0]辛-1,3,5-三烯-7-基)甲基]甲氨基}丙基)-1,3,4,5-四氢-7,8-二甲氧基-2H-3-苯并氮杂卓-2-酮,盐酸盐分子式:C27H36N2O5·HCl分子量: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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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LES LABORATOIRES SERVIER IND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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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665 |
注册证号H2015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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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
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与标准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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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次。静脉滴注。一次10-60毫升(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应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两次,早、晚进餐时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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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总体安全性信息。已有近45000例患者参与本品的临床研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闪光现象(光幻视)和心动过缓,为剂量依赖性,与伊伐布雷定的药理学作用有关。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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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特别警告心率的测定:鉴于心率可能随时间大幅波动,因此在开始使用伊伐布雷定进行治疗前,或者对已经使用伊伐布雷定的患者调整剂量时,都应考虑连续心率测定、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的结果,以明确静息心率。这也适用于心率较慢的患者,特别是心率下降至50次/分钟以下或者接受剂量下调的患者(见【用法用量】)。心律失常:伊伐布雷定对心律失常没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对快速性心律失常(例如室性或者室上性心动过速)无效。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心房颤动患者或其他窦房结功能受影响的心律失常患者。接受伊伐布雷定治疗的患者发生心房颤动的风险增加(见【不良反应】)。在伴随使用胺碘酮或者强效I类抗心律失常药的患者中,心房颤动较为常见。建议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进行心房颤动(持续性或者突发性)的常规临床监测,如果有临床指征(例如出现心绞痛恶化、心悸、脉博异常),还应进行心电图监测。应告知患者心房颤动的体征和症状,并建议患者出现这些体征和症状时与医生联系。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心房颤动,应慎重权衡继续使用伊伐布雷定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对于伴有室内传导障碍(左束支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和心室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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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
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与标准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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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适用于各种休克,可兴奋肾上腺皮质系统及增加网状内皮系统对休克时各种病理性物质的清除作用,可改善心﹑肝﹑脑等重要脏器的供血﹑改善微循环及抗凝作用。 2.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病毒性心肌炎,肺原性心脏病,心力衰竭等,能强心升压,改善冠脉流量,增加机体耐缺氧能力,减少心肌耗氧量,并有保护﹑修复心肌细胞及一定的抗心律失常作用。 3.对于各种癌症病人,配合化疗﹑放疗有明显的增效减毒作用,能改善癌症病人全身健康状况保护骨髓造血功能,改善肿瘤病人的细胞免疫功能(提高NK﹑LAK活性及TH/TS值等),提高肿瘤消失缩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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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孕妇慎用。 3.本品含有皂苷,摇动时产生泡沫是正常现象。 4.本品不能与其他药混合滴注。 5.静脉给药时应尽量采用静脉滴注,避免静脉推注,且剂量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6.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渗漏血管外而引起刺激疼痛;冬季可用30℃温水预热,以免除物理性刺激。 7.使用本品应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带终端滤器)。 8.用药期间宜进低盐、低脂饮食,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 9.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 10.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11.用药期间,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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