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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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每mL注射液含红参.、麦冬.、 |
化学名称:3-3-氧代-1-苯基丁基-4-羟基-2H-1-苯并吡喃二酮钠盐与异丙醇。分子式:C19H15NaO4分子量:3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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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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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665 |
国药准字H3702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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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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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次。静脉滴注。一次10-60毫升(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应用)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1-2片)(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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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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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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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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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适用于各种休克,可兴奋肾上腺皮质系统及增加网状内皮系统对休克时各种病理性物质的清除作用,可改善心﹑肝﹑脑等重要脏器的供血﹑改善微循环及抗凝作用。 2.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病毒性心肌炎,肺原性心脏病,心力衰竭等,能强心升压,改善冠脉流量,增加机体耐缺氧能力,减少心肌耗氧量,并有保护﹑修复心肌细胞及一定的抗心律失常作用。 3.对于各种癌症病人,配合化疗﹑放疗有明显的增效减毒作用,能改善癌症病人全身健康状况保护骨髓造血功能,改善肿瘤病人的细胞免疫功能(提高NK﹑LAK活性及TH/TS值等),提高肿瘤消失缩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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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孕妇慎用。 3.本品含有皂苷,摇动时产生泡沫是正常现象。 4.本品不能与其他药混合滴注。 5.静脉给药时应尽量采用静脉滴注,避免静脉推注,且剂量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6.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渗漏血管外而引起刺激疼痛;冬季可用30℃温水预热,以免除物理性刺激。 7.使用本品应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带终端滤器)。 8.用药期间宜进低盐、低脂饮食,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 9.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 10.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11.用药期间,注意 |
1.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 2.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 3.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 4.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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