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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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每mL注射液含红参.、麦冬.、 |
培哚普利叔丁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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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上药东英(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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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665 |
国药准字H2013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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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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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次。静脉滴注。一次10-60毫升(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应用)或遵医嘱。 |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原发性高血压: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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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临床副作用: 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 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 3.少数病例皮疹 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 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 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参阅:警告) 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 1.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和肾衰患者。 2.在肾小球肾病患者,ACE抑制剂可引起蛋白尿。 3.高血钾,通常为一过性。 4.已报道贫血(参阅:注意事项)发生于服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特殊病人(肾移植,血液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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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试验无致畸报道,但是,在几种物种发现有胚胎毒性。在临床试验中:无流行病学研究。在妊娠最初三个月内服用ACE抑制剂的个别妊娠者,未发现药物引起先天性畸性;在妊娠的4至9个月里,特别是直到分娩时,服用ACE抑制剂的孕妇,具有肾损害的危险,表现为:降低胎儿肾脏功能并可能伴有羊水过少。新生儿肾衰合并低血压和高血钾甚至无尿(可逆或不可逆)。在整个妊娠期间服用ACE抑制剂治疗,有少数颅穹隆畸形报告。因此:药物引起畸形的危险较低。在治疗中意外发现妊娠的病例,不定要终止妊娠。但应做B超监测颅穹隆的发育。另一方面,在服用ACE抑制剂时发现怀孕者,必须停止服药,而且在整个妊娠中不再服用。在妊娠的4-9个月里,禁用培哚普利。哺乳:由于缺乏药物进入母乳的资料,母乳喂养的母亲禁止服用培哚普利。儿童用药:儿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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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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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适用于各种休克,可兴奋肾上腺皮质系统及增加网状内皮系统对休克时各种病理性物质的清除作用,可改善心﹑肝﹑脑等重要脏器的供血﹑改善微循环及抗凝作用。 2.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病毒性心肌炎,肺原性心脏病,心力衰竭等,能强心升压,改善冠脉流量,增加机体耐缺氧能力,减少心肌耗氧量,并有保护﹑修复心肌细胞及一定的抗心律失常作用。 3.对于各种癌症病人,配合化疗﹑放疗有明显的增效减毒作用,能改善癌症病人全身健康状况保护骨髓造血功能,改善肿瘤病人的细胞免疫功能(提高NK﹑LAK活性及TH/TS值等),提高肿瘤消失缩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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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孕妇慎用。 3.本品含有皂苷,摇动时产生泡沫是正常现象。 4.本品不能与其他药混合滴注。 5.静脉给药时应尽量采用静脉滴注,避免静脉推注,且剂量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6.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渗漏血管外而引起刺激疼痛;冬季可用30℃温水预热,以免除物理性刺激。 7.使用本品应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带终端滤器)。 8.用药期间宜进低盐、低脂饮食,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 9.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 10.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11.用药期间,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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