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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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每mL注射液含红参.、麦冬.、 |
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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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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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665 |
国药准字H1998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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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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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次。静脉滴注。一次10-60毫升(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应用)或遵医嘱。 |
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高胆固醇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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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的应用中。瘙痒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罕见报导黄疸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过敏反应综合症罕有报导: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症,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细胞减少症,关节炎,关节痛,麻疹,发烧,发热,潮红,呼吸因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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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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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心力衰竭、休克、肿瘤辅助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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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适用于各种休克,可兴奋肾上腺皮质系统及增加网状内皮系统对休克时各种病理性物质的清除作用,可改善心﹑肝﹑脑等重要脏器的供血﹑改善微循环及抗凝作用。 2.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病毒性心肌炎,肺原性心脏病,心力衰竭等,能强心升压,改善冠脉流量,增加机体耐缺氧能力,减少心肌耗氧量,并有保护﹑修复心肌细胞及一定的抗心律失常作用。 3.对于各种癌症病人,配合化疗﹑放疗有明显的增效减毒作用,能改善癌症病人全身健康状况保护骨髓造血功能,改善肿瘤病人的细胞免疫功能(提高NK﹑LAK活性及TH/TS值等),提高肿瘤消失缩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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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孕妇慎用。 3.本品含有皂苷,摇动时产生泡沫是正常现象。 4.本品不能与其他药混合滴注。 5.静脉给药时应尽量采用静脉滴注,避免静脉推注,且剂量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6.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渗漏血管外而引起刺激疼痛;冬季可用30℃温水预热,以免除物理性刺激。 7.使用本品应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带终端滤器)。 8.用药期间宜进低盐、低脂饮食,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 9.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 10.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11.用药期间,注意 |
1.肝脏反应在临床试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转氨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转氨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转氨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三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转氨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转氨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三倍的情况)亦有报导。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2.肌肉反应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度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肌痛,肌软弱或肌无力应立即告诉医生。若发现肌酸激酶(CK)显著上升或诊断或怀疑肌痛,应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疗。对于有急性或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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