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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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大黄、大青叶、茵陈、春柴胡。辅料为聚山梨酯-、氢氧化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2mg、含L-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应为1.5mg、含甘氨酸(C2H5NO2)应为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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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 |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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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04 |
国药准字H3202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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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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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每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稀释本品60毫升,一次10~60毫升,一日一次,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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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体质禁用;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5醛固酮症患者及肿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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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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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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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实验结果提示,本品对大白鼠有促进胆汁分泌和增加胆红素排量的作用。 |
甘草酸单胺对肝脏在类固醇代谢酶有较强的亲和力,从而阻碍皮质醇与醛固酮的灭活,使用后显示明显的皮质激素样效应,如抗炎作用、抗过敏作用及保护膜结构等作用;无明显皮质激素样不良反应。本品可促进单色素代谢,减少ALT、AST释放;诱生γ-IFN及白细胞介素Ⅱ,提高NK细胞活性和OKT4/OKT8比值和激活网状内皮系统;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抑制细胞膜磷脂酶A2(PL-A2)和前列腺素E2(PGE2)的形成和肉芽肿性反应;抑制自由基和过氧化脂的产生和形成,降低脯氨羟化酶的活性;调节钙离子通道,保护溶酶体膜及线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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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剂量应逐日增加:第一天10ml,第二天20ml,第三天30~60ml。 2.滴速不宜过快(30滴/分),每500ml稀释液应在3~4小时缓慢滴入。 3.本品尚无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应用的研究数据。 4.请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
1为防止出现过敏性休克,要充分询问用药史,并做好紧急处置的准备。2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者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