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平肝熄风、活血化瘀、通络止痛;主治肝风内动、瘀血阻络所致的头痛、眩晕、失眠、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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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芎、天麻、菊花、蔓荆子、藁本、白芍、丹参、墨旱莲、女贞子、牛膝。 |
2-氯-11-(4-甲基-1-哌嗪基)二苯并〔b,f〕〔1,4〕氧氮杂卓二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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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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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45 |
国药准字H10980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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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平肝熄风、活血化瘀、通络止痛;主治肝风内动、瘀血阻络所致的头痛、眩晕、失眠、健忘。 |
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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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5粒,一日3次。 |
口服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3.6mg,每日两次,而病情严重者开始剂量可能需要高达每日68mg。然后,在第一个7~10天快速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控制症状。通常的治疗和维持剂量为81.6~136.2mg/天。与其他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某些患者服用较小剂量就有效,而有的患者需要较高剂量才能获得较好疗效。最高日剂量不能超过340mg。维持治疗维持治疗时,剂量应降低到适于控制症状的最低剂量;许多患者在每日27.2~81.6mg的剂量范围内可以维持满意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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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品禁用于昏迷病人或药物(乙醇、巴比妥酸盐、麻醉药等)引起的严重抑郁症病人。本品禁用于对二苯骈氧氮杂类药物过敏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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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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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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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平肝熄风、活血化瘀、通络止痛;主治肝风内动、瘀血阻络所致的头痛、眩晕、失眠、健忘。 |
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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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本品于199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政管理局批准进行过425例临床试验。[药理毒理]本品可提高小鼠热痛阈值和大鼠压痛阈值,减少因醋酸所致的鼠扭体反应次数,减少小鼠自主活动次数并能延长阈下剂量戊巴比妥钠睡眠时间,增加猫脑血流量,降低血压和全血粘度,改善小鼠耳廓微循环。24小时内给药3次,每次给小鼠灌胃天菊脑安胶囊0.4ml/10g,间隔6小时,总体积2.4ml/20g,总生药量为324g/kg,观察7日,无死亡发生,动物饮食正常,体重增加,毛色光亮,活动自如,未见其它异常表现,无急性毒性反应;通过每日一次给大鼠灌胃天菊脑安胶囊10g/kg和5g/kg,连续70天,经一般活动行为观察和血象、生化、肝肾功能及病理组织学检查未见明显毒性反应。 |
丁二酸洛沙平是二苯骈氧氮杂卓的三环化合物。动物试验证明,丁二酸洛沙平能对抗由阿朴吗啡致大鼠的定向行为;能阻断由阿朴吗啡致小鼠的攀爬行为;与戊巴比妥钠有协同作用;能不同程度地阻断小鼠的打斗行为,并对中枢兴奋剂苯丙胺致小鼠死亡有一定保护作用。上述作用与抗精神病作用有关,目前认为丁二酸洛沙平的抗精神作用机理主要是阻断中枢多巴胺受体,有镇静和对攻击行为的抑制作用,尤其对兴奋、攻击性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有效。小鼠口服丁二酸洛沙平的半数致死量是56mg/kg。文献报道动物试验未见产生畸胎、胚胎毒性,但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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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高血压头痛及不明原因的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概要丁二酸洛沙平可降低惊厥阈,因此本品应慎用于惊厥史病人。治疗量的丁二酸洛沙平可引起癫痫发作,癫痫病人甚至服用维持量的常规抗惊厥药后也可发作癫痫。动物试验表明丁二酸洛沙平胶囊具有止吐作用。由于该作用也可发生于人体,所以本品可掩盖毒性药用药过量的征兆,也可使肠梗阻和脑肿瘤的症状变得不明显。本品应慎用于心血管病患者。已有大多数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出现脉率增加的报导;也有短暂性低血压的报导。严重低血压患者应进行血管加压治疗。首选药物为去甲肾上腺素或血管紧张素。由于本品具有抑制血管加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