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眩晕、头痛、失眠、神经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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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天麻、五味子、麦冬。 |
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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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厂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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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30 |
国药准字H2005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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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眩晕、头痛、失眠、神经衰弱。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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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早晚各1次。 |
口服给药: 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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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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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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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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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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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眩晕、头痛、失眠、神经衰弱。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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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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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